李秉宪案件律师声明:即使勒索女主张交往是事实 也会成立损害名誉罪

2014-09-1418:10:23 评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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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秉宪案件律师声明:即使勒索女主张交往是事实…也会成立损害名誉罪

针对李秉宪被勒索50亿事件,律师给予了进一步说明。

14日播出的MBC《Section TV演艺通讯》中,再次公开了有关"李秉宪被勒索50亿事件"。近期,勒索女李某主张:"其实与李秉宪是恋人关系,但因为李秉宪通报分手,所以拿着视频向李秉宪要求了50亿。"

李秉宪经纪公司BH娱乐在《Section TV演艺通讯》的采访中说明:"6月末在饭桌上通过相关人士介绍见过一次,俩人根本没有单独见过面,但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说。李秉宪Xi了解到嫌疑人经济困难等其他意图,因而陈述'不要再联系了',却歪曲了事实。"

并且,相关人士还表示:"受害者和加害者方面陈述一致,因而加害者被拘留。但她们给予这种对应,只能认为这是带着避开判处重刑的意图找茬。"

对此,一位律师表示:"即使是偶发性犯罪行为,但其本身不会成为减刑因素。若是计划性犯罪行为,反而会加重刑法。若确定是计划性罪行,无法逃脱判处重刑。"

接着,律师还说道:"即使李某的主张是事实,但如果损害了李秉宪名誉,那么损害名誉罪就会成立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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